| 签订《西藏日喀则帕里边贸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固定资产租赁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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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6-29 10:36 日喀则地区亚东县商务局 |
2005年4月3日,我局与帕里边民巴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政策,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多次协议,签订了《西藏日喀则帕里边贸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固定资产租赁承包合同》,把帕里边贸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固定资产租赁承包给边民巴桑。
通过签订合同,进一步搞活了经济,推动了帕里边贸交易市场的发展,进一步为边民交易提供了一定的方便,为繁荣帕里边贸市场,提高边民物质生活水平提供了前提条件,同时也为边民巴桑和国家的经济利益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证。 |